說謊有罪,放屁有理?
說謊不道德,人人都討厭說謊。然而各位知道嗎,有件事盛行率是說謊的千百倍,造成的危害絲毫不遜於說謊,人們卻對它不知不覺,那就是……放屁!
《放屁 (On Bullshit)》一書是由哲學教授 Harry G. Frankfurt 所著,並由知名評論家南方朔親筆翻譯。這本書篇幅極短,只有 108 頁,加以排版寬鬆,內容更顯稀薄。然而本書多次登上紐約時報的暢銷書排行榜,其獨到及振聾發聵之處可見一斑。
「說謊」是認為某事為假卻意圖使人相信為真,而宣稱某事為真的說詞;「放屁」則是為達其他目的而說話,根本不在乎內容真假。
除了「放屁」,許多日常用語也指涉這行為,比如屁話、狗屎、牛糞(bullshit)、鬼扯、胡扯、唬爛、唬弄、廢話、鬼話、噱頭、空話、胡說八道……族繁不及備載,然而這些詞語除了語氣強度的微妙差異以外,本質上並無重要差別。
我口袋明明沒錢,卻說「我有錢」,寬鬆而言這是說謊,但嚴格說來不是。這是蓄意誤導的放屁,因為「我有錢」不違事實,「我身上有錢」則是聽者自己腦補的。
「我們偉大且受到聖神祝福的國家,那些開國元勳在聖神的引導下,為人類開創了新的開始……」這段演講者在美國國慶日的發言,很可能是放屁。演講者根本不關心國家是否偉大,是否被賜福,開國元勳是否得到聖神引導,如何為人類開創了新的開始──那根本不重要,重要的是言論內容之外的目的──讓聽眾覺得他是愛國的人,是對國家起源有深刻想法與感受的人,是對美國偉大歷史很感動的人等等。(當然,有些人確實是深入瞭解、有感而發地說出類似的話,那就不是放屁。)
巴絲卡因扁桃腺發炎住院,她發牢騷說:「我覺得自己像隻被車輾過的狗。」維根斯坦聽後立刻反駁:「你根本就不知道被車輾過的狗是什麼感覺!」一般人都可以理解巴絲卡的大意:她很難受,然而根據維根斯坦的標準,巴絲卡是在放屁──她其實根本不清楚、也沒仔細想過「被車輾過的狗」到底是什麼意義、什麼感覺、如何能描摹她當下的難受,她只是散漫、不假思索地用了粗糙的譬喻。
放屁很多種,有時放屁很邪惡,有時放屁還算可以容忍,然而本質都差不多:放屁不是為了達成言談內容該達成的目的、不是為了傳達真正相信的事或真誠的感受,而是為了達成某些目的、營造某些形象而說話;放屁像一股熱風,是空洞的,沒有實質內容,也沒有溝通上的資訊價值。 放屁和說謊都是虛偽,只是說謊是我討厭卻說我喜歡,放屁是我沒錢卻說得像我有錢,我沒興趣卻說得像我喜歡,我不懂卻說得像我懂。
放屁比說謊自由得多,說謊要先判斷事實,才能編造謊言;放屁不必關心對錯,內容可真可假、可對可錯,放屁的人可以輕輕鬆鬆、好整以暇地捏造一整串屁話。說謊的人起碼關心事實對錯,常說謊的人儘管可惡,卻不致是非不分;放屁的人根本不關心事實,屁放久了反而腦袋空洞、是非不分。按照作者的說法,這種「事實如何都無所謂」的態度才是真理的最大敵人!
為什麼社會上那麼多人放屁?回答這問題前,或許可以思考:人們什麼時候放屁?
一個可能的情況是,社會常要求我們講話。當有人要求我們就一件不知道、不清楚、不關心的事發言時,我們大概只有兩個選擇:一是婉拒,二是放屁。拒絕發言太難堪、太尷尬、太失禮,那就放屁吧!於是,大多數典禮、致詞,大多數有責任、有「機會」講話的場合,我們都放屁。而對於政治人物和名嘴,放屁自然成了必備技能。
放屁的相反是真誠,當我們真心想傳達某個訊息,真誠地分享一種價值、傳達一種感受,做了該做的功課、研究了該瞭解的資訊,說的自然中肯。真誠是建立在「忠於事實」的基礎之上,然而,有些人不「忠於事實」,他們只「忠於自己」──對議題毫無研究,不曾關心也缺乏瞭解,卻誇誇而談「我覺得如何」、「我認為如何」……這種自欺欺人的言論,本質上也是放屁。
有趣的是,放屁這麼公害,我們厭惡說謊,卻對放屁相當寬容。怎麼會這樣呢?作者把這問題留給了讀者思考……
現在我們知道了,放屁是自欺欺人,放屁是浪費大家時間,放屁是真理的敵人。我們也知道,對放屁的任何反駁都沒有意義,因為放屁的人根本毫不關心。我們能做的是學習辨識放屁,學習遠離放屁,用真誠交流取代放屁,長此以往,空氣品質或許會進步一點。
最後要提醒大家,除了標題以外,本書內容都是嚴肅的邏輯辯證,並不輕鬆有趣。想深入瞭解不妨一看,若是抱著休閒放鬆看笑話的心態,要有大失所望的心理準備。話雖如此,書末附送了六種十二張的放屁貼紙,也許可以增加點 C/P 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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